近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我办移交关于榆林市某扩建项目未批先建的函,我办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取证。 经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未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其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这一违法事实,我办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告知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法律依据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下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同时,执法人员此案例为契机,面向企业开展了一场生动的“现场普法课”,详细讲解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的必要性、流程规范以及未批先建的法律责任,强调了人民防空设施对于保护战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大战略意义,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至上、依法建设为本”的观念,切实增强履行国防动员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企业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立即落实,尽快补办手续,并承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一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同时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持续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建设单位的法治意识和人防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筑牢人民防空的“地下长城”,为营造榆林市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国动力量。